经查:经销商冀**(编号:DD2***446),违反公平竞争原则,以不正当手段争抢客源、侵犯上海区域经销商合法权益,经多方调查取证,证据确凿。
本次处分均经合规调查、事实确认、拟处分告知及复核完整流程作出,程序合规、依据充分。
以上行为违反公司《经销商营业守则》第四章第一条“恪守公平竞争原则,不得诋毁公司及其他公司、品牌、从业者,不以不正当手段争抢客源”。
针对违反《经销商守则》条款,对经销商做如下处理:
按处罚等级一级处理,给予书面警告处分,处分自2026年6月11日起生效;
被处分经销商须按公司要求限期(三个工作日)完成整改,逾期未整改、整改不合格或处分期间再次违规的,将按规定逐级加重处分;
如再无违规行为,处分期满自动解除。
重申
《经销商守则》中有明确规定,所有经销商必须恪守公平竞争原则,不得诋毁公司及其他公司、品牌、从业者,不以不正当手段争抢客源。包括但不限于:
1.跨区域开展经营活动:未经公司书面批准,擅自到非授权区域拓客、设立门店或服务点、发货配送、举办招商会及产品推广活动;恶意挖取其他授权区域经销商的存量客户、意向客户及市场团队成员;
2.发表不实言论,恶意诋毁公司及同行品牌、从业者,影响公司员工和其他经销商正常经营活动,造成公司品牌、商品负面影响;
3.不得贬低、辱骂、攻击本公司品牌、商品、公司员工或其他经销商,不得散布损害同行商业信誉的不实信息。
大连双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