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引言
一、目的与意义
大连双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市场秩序,坚守合规经营,激发经营活力,强化公平管理与正向激励,构建全链条合规与进退机制,倡导诚信经营、优胜劣汰,保障公司与经销商协同共赢、长期健康发展。
二、适用对象
公司在其授权范围内开展产品销售、推广及客户服务并按规定获取收益的主体。
三、约束效力
本守则属于业务协议组成部分,经销商须严格遵守,违者承担违约责任。本守则以核心条款为基础,公司相关规定、规范、细则及附件为补充,公司依法依规根据监管要求及市场需要作出的解释、补充、修订正式发布后即为本守则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章 资格管理
一、经销商的定义
本《经销商守则》所称的经销商资格,是指符合公司准入条件、自愿遵守本守则及公司规章制度,经公司审核,在授权范围内开展产品销售、推广及客户服务并按规定获取收益的主体。
二、资格申请
(一) 申请条件
1.具备真实合法有效的个人及相关证照信息;
2.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经营资质的经营范围与经营活动相符;
3.有固定经营场所;
4.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及雇员,不得为未成年人、在校学生、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公职及医护军人、境外人员、本公司员工、邪教或非法组织成员,以及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直销的人员;
5.满足公司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申请注意事项
1.达到公司规定的经销商申请条件的,方可向公司申请;
2.申请时应按公司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3.公司受理申请后,对信息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必要时有权要求申请人补充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4.公司实行资格唯一原则,任何人不得重复申请或持有多个资格;
5.公司有权接受或拒绝经销商的申请。
三、资格终止
(一) 公司有权决定是否与经销商续约。
(二) 经销商资格有效期与业务协议挂钩,协议解除或终止的,经销商资格同步终止,具体情形如下:
1.经销商单方解除协议的,转为普通消费者可重新申请。视情节公司有权决定是否保留其原有资格;
2.公司决定不续约或取消资格的,经销商资格自动终止,转为普通消费者后可重新申请。视情节公司有权决定是否保留其原有资格;
3.以下情形,公司可单方解除业务协议,经销商资格终止:
(1)提供虚假资料、隐瞒真实信息获得经销商资格;
(2)利用他人的身份证明、营业资质证明以及银行账户,获得经销商资格;
(3)冒用公司或关联公司名义开展活动、侵害公司权益;
(4)成为经销商后有犯罪记录,影响业务协议履行;
(5)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业务协议、本守则或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情形。
因以上情形被公司终止经销商资格的,视情节经公司审批后可重新获取资格;情节严重的,公司有权采取更长期限或永久限制。
第三章 宣传推广行为
第五章 公司知识产权管理
一、合规使用公司标识、资料、商标等知识产权,不得仿制售假、假冒牟利;合作资格终止后,立即停止以公司名义或使用公司元素开展业务。
二、收到公司书面警告后,须按要求及时整改,公司可视情节暂停违规方业务权限。
三、因自身违规行为造成公司品牌声誉受损、经济损失的,须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六章 会议活动管理
一、举办会议须严格遵守公司会议报备管理规定。
二、不得擅自变更已审批的会议内容,严禁私自取消、更改会议日期,确需调整须重新审批。
三、会议内容合规正向,不得夸大事实、炫耀财富、歪曲公司业务计划。
四、严禁未经申报以公司名义办会,会议须按属地监管部门要求及时报备。
五、其他与会议相关的行为,均须遵守公司会议管理相关规定。
第七章 服务管理
一、严格履行公司退换货制度,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开展业务时须正确指导产品使用方法,主动、如实告知产品注意事项,不得隐瞒关键信息。
三、重视并积极处理消费者诉求,不得漠视投诉,避免引发严重客诉及负面舆情。
第八章 其他行为
一、配合公司调查、核查工作时,须提供真实资料与票据,积极主动配合,不推诿、不拖延。
二、严格保护消费者隐私,严禁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不得将信息用于非业务用途。
三、维护公司正常经营秩序,不得实施干扰公司经营管理的行为。
四、坚守合规底线,不得教唆他人违规,不为他人违规提供任何便利。
五、尊重公司员工人格尊严、保障员工人身安全,不实施任何侵犯行为。
六、严禁利用公司名义、公司资源,参与任何违法违规活动。
第九章 违规处分
一、处理原则
(一)对违规行为实行分级处分,按违规情节与影响大小对应相应处分等级;同时触犯两项及以上违规的,按较重等级予以处分;
(二)违规行为涉及监管部门介入的,公司参考监管定性、处理结果及对当地经营环境的影响,确定相应处分等级;
(三)经销商以违规方式获取报酬的,公司有权重新核算、追回或撤销其本人及相关人员的报酬与职级;
(四)本守则未列明的违规行为,由公司根据具体情形确定相应处分等级及方式。
二、违规等级
第1级 书面警告
第2级 暂停业务拓展资格1-3个月,冻结账户,期间收入获发;
第3级 暂停业务拓展资格3-6个月,期间不获发收入;
第4级 公司与被处罚经销商解除合作关系、取消资格,同时追缴其全部违规所得及不当收益。
三、违规行为对照表
序号 | 违规行为 | 处分等级 |
● 资格管理 | ||
1 | 提供虚假资料、隐瞒真实信息、冒用他人资质及账户、重复申请。 | 1级 |
2 | 冒用公司及关联公司管理人员或员工名义开展活动、侵害公司权益。 | 3级 |
3 | 取得资格后出现犯罪记录且影响合作履行。 | 4级 |
4 | 被公司解除资格冒用他人名义重新开展相关业务与活动。 | 4级 |
● 宣传推广行为管理 | ||
5 | 首次夸大产品功效、使用少量无依据绝对化用语。 | 1级 |
6 | 诱导他人购买不需要或超合理消费量产品。 | 2级 |
7 | 夸大公司实力、散布未经公司认可的业务或政策信息。 | 3级 |
8 | 通过自媒体、互联网发布违规广告、虚假图文视频。 | 1级 |
9 | 宣扬快速暴富、物质享受,误导事业预期。 | 2级 |
10 | 虚构产品专利、荣誉、产品价值。 | 2级 |
11 | 业务中涉及政治、宗教、迷信、传销等不当言行。 | 4级 |
12 | 夸大产品功效和事业机会经警告处罚仍未按要求整改且继续违规、情节严重的。 | 4级 |
● 市场销售运营与竞争秩序准则 | ||
13 | 诋毁公司及其他公司、品牌、从业者及不正当争抢客源。 | 1级 |
14 | 未明码标价、违规收取附加费用。 | 2级 |
15 | 宣传、推广、销售与公司具有竞争关系的产品或服务损害公司利益。 | 2级 |
16 | 拉帮结派、恶意扰乱业务秩序、导致团队纠纷,拒不整改且继续违规。 | 3级 |
17 | 冒用公司名义拓展业务或利用公司资源融资、集资、募捐及私自挪用公款。 | 4级 |
18 | 乱价销售公司产品及策划、参与窜货行为,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拒不整改且继续违规。 | 4级 |
● 服务管理 | ||
19 | 不履行公司退换货制度,情节轻微的。 | 1级 |
20 | 未正确指导产品使用、隐瞒注意事项。 | 2级 |
21 | 消极处理消费者诉求,造成严重客诉及舆情。 | 4级 |
● 知识产权管理 | ||
22 | 违规使用公司标识、资料与商标及使用公司元素开展业务,仿制售假、假冒牟利及终止资格后仍开展业务。 | 2级 |
23 | 侵犯公司知识产权经公司书面警示仍未按要求整改。 | 3级 |
24 | 违规行为造成公司品牌声誉受损、经济损失等严重后果。 | 4级 |
● 会议管理 | ||
25 | 擅自变更会议内容、取消或更改会议日期未及时向公司报备。 | 2级 |
26 | 会议中夸大事实、炫耀财富、歪曲业务计划。 | 3级 |
27 | 未经申报以公司名义办会或会议未及时向属地监管部门报备,引发监管风险、舆情风险及法律责任。 | 4级 |
28 | 违反除上述会议管理规定以外的其他情形。 | 1级 |
● 其他 | ||
29 | 提供资料、票据不实,配合调查不积极。 | 1级 |
30 | 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用于非业务用途。 | 2级 |
31 | 干扰公司正常经营秩序。 | 3级 |
32 | 教唆他人违规、为他人违规提供便利。 | 3级 |
33 | 侵犯公司员工人格尊严、人身安全。 | 4级 |
34 | 利用公司名义、资源参与违法活动 。 | 4级 |
一、12个月内累计两次受到同等级处分,或处分期间仍持续违规的,直接予以升级处分;拒绝整改的,立即终止其经销商资格;
二、第1级处罚期间违规未整改,可酌情升级至第2-4级处罚;
三、第2-3级处罚可附加或先行冻结奖金,暂停经销商相关荣誉,取消其奖励、研讨会及表彰活动参与资格并暂缓或取消对应职级晋升资格;
第十章 违规查处及申诉流程
(一)违规线索受理
公司通过多渠道获取经销商违规线索,主动举报的须由举报人提供违规线索及初步证据,公司对举报人信息保密。
(二)线索核查与调查取证
公司核查线索并决定是否进行调查,调查可采取询问、调档、核对数据等方式取证,相关当事人应配合公司调查。
(三)事先告知与陈述、申辩
拟作出处分前,公司向经销商事先告知,阐述违规事实、依据及拟处分意见。经销商可在规定期限3日内向公司陈述申辩,逾期未提出视为放弃权利。公司对申辩内容复核后确定最终处理意见。
(四)处分决定下达与公示。公司依调查及复核结果作出正式处分决定并进行内部公示后生效。
(五)整改落实与复核
受1、2级处分的经销商须按要求限期整改,公示期满进行复核;整改未完成或继续违规的,升级处分直至取消资格。
(六)档案管理
经销商违规相关材料统一归档,作为资格审核、续约及从重处理再次违规的依据。
二、申诉流程
当事人对违规处理决定有异议的,可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提交署名书面申诉材料及新证据,申诉期间原决定继续执行;公司原则上1个月内办结申诉,作出决定后不再受理同一事项的重复申诉。
第十一章 其他
一、《经销商守则》本次修订版自2026年4月10日起正式生效。之前的《经销商营业守则》废止。
二、经销商需遵守公司所有的规章制度和其他运作规范和规则《经销商守则》解释权及修订权在法律范围内归属大连双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