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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规范

立足生命科学,造福人类健康

经销商守则

发布日期:2026-04-01 09:15 点击量:

第一章 引言


一、目的与意义

大连双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市场秩序,坚守合规经营,激发经营活力,强化公平管理与正向激励,构建全链条合规与进退机制,倡导诚信经营、优胜劣汰,保障公司与经销商协同共赢、长期健康发展。

二、适用对象

公司在其授权范围内开展产品销售、推广及客户服务并按规定获取收益的主体。

三、约束效力

本守则属于业务协议组成部分,经销商须严格遵守,违者承担违约责任。本守则以核心条款为基础,公司相关规定、规范、细则及附件为补充,公司依法依规根据监管要求及市场需要作出的解释、补充、修订正式发布后即为本守则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章 资格管理


一、经销商的定义

本《经销商守则》所称的经销商资格,是指符合公司准入条件、自愿遵守本守则及公司规章制度,经公司审核,在授权范围内开展产品销售、推广及客户服务并按规定获取收益的主体。

二、资格申请

(一) 申请条件

1.具备真实合法有效的个人及相关证照信息;

2.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经营资质的经营范围与经营活动相符;

3.有固定经营场所;

4.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及雇员,不得为未成年人、在校学生、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公职及医护军人、境外人员、本公司员工、邪教或非法组织成员,以及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直销的人员;

5.满足公司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申请注意事项

1.达到公司规定的经销商申请条件的,方可向公司申请;

2.申请时应按公司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3.公司受理申请后,对信息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必要时有权要求申请人补充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4.公司实行资格唯一原则,任何人不得重复申请或持有多个资格;

5.公司有权接受或拒绝经销商的申请。

三、资格终止

(一) 公司有权决定是否与经销商续约。

(二) 经销商资格有效期与业务协议挂钩,协议解除或终止的,经销商资格同步终止,具体情形如下:

1.经销商单方解除协议的,转为普通消费者可重新申请。视情节公司有权决定是否保留其原有资格;

2.公司决定不续约或取消资格的,经销商资格自动终止,转为普通消费者后可重新申请。视情节公司有权决定是否保留其原有资格;

3.以下情形,公司可单方解除业务协议,经销商资格终止:

(1)提供虚假资料、隐瞒真实信息获得经销商资格;

(2)利用他人的身份证明、营业资质证明以及银行账户,获得经销商资格;

(3)冒用公司或关联公司名义开展活动、侵害公司权益;

(4)成为经销商后有犯罪记录,影响业务协议履行;

(5)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业务协议、本守则或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情形。

因以上情形被公司终止经销商资格的,视情节经公司审批后可重新获取资格;情节严重的,公司有权采取更长期限或永久限制。

 

  

第三章 宣传推广行为


一、宣传产品需客观真实,不得夸大产品功效,严禁使用无依据的绝对化宣传用语。
二、秉持理性销售原则,不得诱导他人购买非必要、超合理消费量的产品。
三、宣传公司需实事求是,不得夸大公司实力,严禁散布未经公司官方认可的业务及政策信息。
四、严禁擅自通过自媒体、互联网发布违规广告、虚假图文及视频内容。
五、树立正确事业导向,不得宣扬快速暴富、过度推崇物质享受,不误导他人事业预期。
六、严禁虚构产品专利、荣誉,夸大产品价值。
七、业务全流程严禁涉及政治、宗教、迷信、传销等违法违规及不当言行。
八、公司警告处罚后,须按要求限期完成整改,不得拒不整改、继续违规。


           第四章 市场销售运营与竞争秩序


一、恪守公平竞争原则,不得诋毁公司及其他公司、品牌、从业者,不以不正当手段争抢客源。
二、产品销售严格执行明码标价,不得违规收取任何附加费用。
三、不得宣传、推广、销售与公司具有竞争关系的产品或服务损害公司利益。
四、维护团队及业务秩序,不得拉帮结派、恶意扰乱运营秩序,不引发团队内部纠纷。
五、经销商存在共同违规、关联违规,或纵容、教唆其他经销商违规的,同步追责并视情节给予连带处分。
六、严禁冒用公司名义拓展业务或利用公司资源开展融资、集资、募捐活动,不得私自挪用公款。
七、严格遵守公司产品统一价格体系,不得乱价销售公司产品及策划、参与窜货行为,扰乱市场竞争秩序。

     

第五章 公司知识产权管理


一、合规使用公司标识、资料、商标等知识产权,不得仿制售假、假冒牟利;合作资格终止后,立即停止以公司名义或使用公司元素开展业务。

二、收到公司书面警告后,须按要求及时整改,公司可视情节暂停违规方业务权限。

三、因自身违规行为造成公司品牌声誉受损、经济损失的,须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六章 会议活动管理


一、举办会议须严格遵守公司会议报备管理规定。

二、不得擅自变更已审批的会议内容,严禁私自取消、更改会议日期,确需调整须重新审批。

三、会议内容合规正向,不得夸大事实、炫耀财富、歪曲公司业务计划。

四、严禁未经申报以公司名义办会,会议须按属地监管部门要求及时报备。

五、其他与会议相关的行为,均须遵守公司会议管理相关规定。     

 

第七章 服务管理


一、严格履行公司退换货制度,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开展业务时须正确指导产品使用方法,主动、如实告知产品注意事项,不得隐瞒关键信息。

三、重视并积极处理消费者诉求,不得漠视投诉,避免引发严重客诉及负面舆情。

 

第八章 其他行为


一、配合公司调查、核查工作时,须提供真实资料与票据,积极主动配合,不推诿、不拖延。

二、严格保护消费者隐私,严禁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不得将信息用于非业务用途。

三、维护公司正常经营秩序,不得实施干扰公司经营管理的行为。

四、坚守合规底线,不得教唆他人违规,不为他人违规提供任何便利。

五、尊重公司员工人格尊严、保障员工人身安全,不实施任何侵犯行为。

六、严禁利用公司名义、公司资源,参与任何违法违规活动。

 

第九章 违规处分


一、处理原则

(一)对违规行为实行分级处分,按违规情节与影响大小对应相应处分等级;同时触犯两项及以上违规的,按较重等级予以处分;

(二)违规行为涉及监管部门介入的,公司参考监管定性、处理结果及对当地经营环境的影响,确定相应处分等级;

(三)经销商以违规方式获取报酬的,公司有权重新核算、追回或撤销其本人及相关人员的报酬与职级;

(四)本守则未列明的违规行为,由公司根据具体情形确定相应处分等级及方式。

二、违规等级

1级 书面警告

2级 暂停业务拓展资格1-3个月,冻结账户,期间收入获发;

3级 暂停业务拓展资格3-6个月,期间不获发收入;  

4级 公司与被处罚经销商解除合作关系、取消资格,同时追缴其全部违规所得及不当收益。

 

三、违规行为对照表

 

序号

违规行为

处分等级

●  资格管理

1

提供虚假资料、隐瞒真实信息、冒用他人资质及账户、重复申请。

1级

2

冒用公司及关联公司管理人员或员工名义开展活动、侵害公司权益。

3级

3

取得资格后出现犯罪记录且影响合作履行。

4级

4

被公司解除资格冒用他人名义重新开展相关业务与活动。

4级

●  宣传推广行为管理

5

首次夸大产品功效、使用少量无依据绝对化用语。

1级

6

诱导他人购买不需要或超合理消费量产品。

2级

7

夸大公司实力、散布未经公司认可的业务或政策信息。

3级

8

通过自媒体、互联网发布违规广告、虚假图文视频。

1级

9

宣扬快速暴富、物质享受,误导事业预期。

2级

10

虚构产品专利、荣誉、产品价值。

2级

11

业务中涉及政治、宗教、迷信、传销等不当言行。

4级

12

夸大产品功效和事业机会经警告处罚仍未按要求整改且继续违规、情节严重的。

4级

●  市场销售运营与竞争秩序准则

13

诋毁公司及其他公司、品牌、从业者及不正当争抢客源。

1级

14

未明码标价、违规收取附加费用。

2级

15

宣传、推广、销售与公司具有竞争关系的产品或服务损害公司利益。

2级

16

拉帮结派、恶意扰乱业务秩序、导致团队纠纷,拒不整改且继续违规。

3级

17

冒用公司名义拓展业务或利用公司资源融资、集资、募捐及私自挪用公款。

4级

18

乱价销售公司产品及策划、参与窜货行为,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拒不整改且继续违规。

4级

●  服务管理

19

不履行公司退换货制度,情节轻微的。

1级

20

未正确指导产品使用、隐瞒注意事项。

2级

21

消极处理消费者诉求,造成严重客诉及舆情。

4级

●  知识产权管理

22

违规使用公司标识、资料与商标及使用公司元素开展业务,仿制售假、假冒牟利及终止资格后仍开展业务。

2级

23

侵犯公司知识产权经公司书面警示仍未按要求整改。

3级

24

违规行为造成公司品牌声誉受损、经济损失等严重后果。

4级

●  会议管理

25

擅自变更会议内容、取消或更改会议日期未及时向公司报备。

2级

26

会议中夸大事实、炫耀财富、歪曲业务计划。

3级

27

未经申报以公司名义办会或会议未及时向属地监管部门报备,引发监管风险、舆情风险及法律责任。

4级

28

违反除上述会议管理规定以外的其他情形。

1级

●  其他

29

提供资料、票据不实,配合调查不积极。

1级

30

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用于非业务用途。

2级

31

干扰公司正常经营秩序。

3级

32

教唆他人违规、为他人违规提供便利。

3级

33

侵犯公司员工人格尊严、人身安全。

4级

34

利用公司名义、资源参与违法活动

4级

 

特别备注:

一、12个月内累计两次受到同等级处分,或处分期间仍持续违规的,直接予以升级处分;拒绝整改的,立即终止其经销商资格;

二、第1级处罚期间违规未整改,可酌情升级至第2-4级处罚;

三、第2-3级处罚可附加或先行冻结奖金,暂停经销商相关荣誉,取消其奖励、研讨会及表彰活动参与资格并暂缓或取消对应职级晋升资格;

四、受到处分的经销商,公司将在内部合规平台进行通报公示。

 

第十章 违规查处及申诉流程


一、违规查处

(一)违规线索受理

公司通过多渠道获取经销商违规线索,主动举报的须由举报人提供违规线索及初步证据,公司对举报人信息保密。

(二)线索核查与调查取证

公司核查线索并决定是否进行调查,调查可采取询问、调档、核对数据等方式取证,相关当事人应配合公司调查。

(三)事先告知与陈述、申辩

拟作出处分前,公司向经销商事先告知,阐述违规事实、依据及拟处分意见。经销商可在规定期限3日内向公司陈述申辩,逾期未提出视为放弃权利。公司对申辩内容复核后确定最终处理意见。

(四)处分决定下达与公示。公司依调查及复核结果作出正式处分决定并进行内部公示后生效。

(五)整改落实与复核

1、2级处分的经销商须按要求限期整改,公示期满进行复核;整改未完成或继续违规的,升级处分直至取消资格。

(六)档案管理

经销商违规相关材料统一归档,作为资格审核、续约及从重处理再次违规的依据。

二、申诉流程

当事人对违规处理决定有异议的,可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提交署名书面申诉材料及新证据,申诉期间原决定继续执行;公司原则上1个月内办结申诉,作出决定后不再受理同一事项的重复申诉。

 

第十一章 其他


一、《经销商守则》本次修订版自2026年4月10日起正式生效。之前的《经销商营业守则》废止。

二、经销商需遵守公司所有的规章制度和其他运作规范和规则《经销商守则》解释权及修订权在法律范围内归属大连双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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