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销员培训制度
根据《直销管理条例》和《直销员业务培训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制定双迪公司直销培训制度。
培训对象是本企业拟招募的直销员和本企业的直销员。
培训重点以《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中的相关内容、直销员道德规范、直销风险揭示以及本企业的企业文化、产品知识、营销知识、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内容为主。
本企业直销员考试含以上所提及的内容。
本企业向符合《直销管理条例》规定条件的直销员、直销培训员颁发《直销员证》、《直销培训员证》。
一、培训目的
(一)、帮助直销员正确理解政府有关的政策、法规和规定,防止非法欺诈、打击破坏正常经济秩序的行为,保障社会秩序稳定。
(二)、依法建立直销员的培训系统,提高直销员整体素质及守法观念。
(三)、保护直销员及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避免非法之徒假借直销之名进行传销活动或宣扬迷信邪说、色情、淫秽和宣传暴力、危害群众身心健康之行为。
二、培训内容及要求
(一)、公司对直销员进行《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
(二)、直销员道德规范和企业文化等方面的教育;
(三)、直销风险提示以及直销基础知识、产品知识等方面的培训;
(四)、直销培训不得宣扬迷信邪说、色情、淫秽或者渲染暴力;不得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不得对企业产品进行夸大、虚假宣传,贬低同类公司产品,强迫参加培训的人员购买产品;不得以任何方式宣扬直销员以往的收入情况,宣扬大多数参与者将获得成功;不得从事违反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它活动。不得以召开研讨会、激励会、表彰会等形式变相对直销员进行培训;
(五)、公司只在本企业设有分支机构的地区组织直销培训。直销培训不得在政府、军队、学校、医院的场所及居民社区、私人住宅内举办。违规开展直销培训和考试活动,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培训考试实施
(一)、确定考试名称、考试方式、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参考资格等5项内容须在考试7日前公布于公司网站上。
(二)、考试方式将根据考试内容的需要及考试对象的情况,分为开卷、闭卷和口试三种。
四、考试情况报备
(一)、公司于直销培训或考试活动7日前将培训或考试计划(包括培训时间、地点、内容、人数及直销培训员、培训资料和考试时间、地点、人数)在双迪公司中文网站上公布。
(二)、公司对每期直销培训讲授内容进行录音,完整保存参加培训的人员名单、直销员考试试卷。录音资料、直销员考试试卷应妥善保管,至少保存3年。
(三)、公司于每年1月底前将上一年度举办的直销培训及考试情况通过企业所在地省级商务、工商主管部门报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备案。备案内容包括:上一年度举办培训期数(每次培训时间、地点、参加人数、直销培训员、培训资料的名称)、上一年度举办考试次数(每次考试时间、地点、试卷、参加人数、合格人)。